许可内容
变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登记事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负责人等)
法律依据
1、《食品卫生法》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许可数量
无
许可条件
1、广东省境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3、申报资料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
1.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工商部门的变更核准通知书
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生产企业需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及文字资料电子版一份,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并逐页加盖公章。)
申请表格
《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gdda.gov.cn)的办事指南区下载或到省及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处领取。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西栋
受理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西栋一楼省局业务受理处。
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许可程序
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生产企业)→窗口受理(受理处)→资料审查(省食药监局)→核准变更(省食药监局)→ 告知,办理领证(受理处窗口、网站)
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从原证。
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保健食品
许可收费
无
许可年审或年检
每年复核一次
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
投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