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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往港澳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申请非公务签注指南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8/18 21:29:41  阅读[723]
办理条件:
1、我省个体、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下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员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2、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华机构)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应聘赴香港就业的内地居民及其配偶,21岁以下(不含21岁)未婚子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输入内地专业人才计划》应聘赴香港就业的内地居民;
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输入优秀人才计划》从国外应聘赴香港就业的人员(不论其是否持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居留权)在内地的中国籍配偶,21岁以下(不含21岁)未婚子女;
5、港澳大学院校在我市招收的学生;
6、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所、医院、律师所等非公务人员。
7、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批准赴港澳从事雇佣工作的内地居民
8、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批准赴港澳从事劳务工作的内地居民
办理程序:
  市属单位人员商务;乘务;船务、劳务等,向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区(县)属单位人员商务,向区(县)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商务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其他非公务签注,市属单位人员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属单位及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分局、县级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办理报备的人员
提交填写完整《广州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商务(其他非公务活动)申请表》及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3张;
首次申请2000版通行证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再次申请签注(无论上次为何种类型)交验原件,免交复印件。
提交报备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单位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
2、无须办理报备的人员
提交第㈠点第⒈⒉小点所需的材料 ;非常住户口人员申请赴港澳从事劳务的,提交申请 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无法提交户口簿原件,提交加盖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印章的复印件),免交暂住证。
所有人员每次申请船务、乘务、劳务、培训及诉讼、文化、体育、学术交流的;登记备案人员每次申请各类非公务签注的,单位须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其余人员免交单位意见。
提交往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验原件。
⑴解决法律事务的,提交仲裁、诉讼通知书;
⑵学术交流的,提交单位申请报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文化交流免),以及境外邀请书或通知书;
⑶驾驶往返香港与内地公务车的,提交香港政府主管部门《往来香港的封闭道路通行证》以及省公安车管部门《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驾驶往返港澳与内地运输车的,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批文;驾驶往返港澳与内地船舶的,提交省交通厅或省航务管理局批文;
⑷到港培训、就业或就业家属需赴港的,提交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证;
⑸到港澳大学读书的,提交国家教委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就学证明。赴香港就学的,还须提交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许可证。
⑹到港澳劳务输出的提供劳务公司出具的赴港澳从事劳务的证明;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交验原件;赴港从事劳务,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补充劳工计划类“进入许可”;赴澳门从事劳务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赴澳门从事技术劳务的,提交澳门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批准文件;赴澳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工作的,提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留学人员申办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
    由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为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因私(含商务)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除市政府有批文外,首次申请须面见申请人。申请人须提交:
    1、留学人员本人开办公司或机构的,提供公司或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派往港澳地区公干的证明;
    2、在穗工作的留学人员,提交其在企业、机构工作的工作证或者劳动合同书、聘用证明书及其他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3、本人护照或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户口证明;已取得外国居留权的,提交所在国的居留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4、资格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注: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首次申办)
                   10个工作日(已持有通行证申办签注)
查询电话:96110(自动)
查询网址:www.gzjd.gov.cn
〔以虚假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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