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省汽车客运将有最高限价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1/4/21 17:07:57 阅读[1652]
下月15日起,我省汽车客运票价将有最高限价,客运经营者如“超限价”售票,将被严厉处罚。
省物价局人士昨日介绍,目前,我省的汽车客运票价是按基准运价管理,客运经营者可在基准运价率的基础上上下浮动30%。
5月15日起,新版《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和《湖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相关价格标准》将实施,届时会改为按上限票价管理,物价部门出台最高限价,客运经营者不得超限价卖票,但可适当下浮票价;同时还需在车票上标明上限票价和实际执行票价。
物价部门表示,新规定的上限运价,一般是以现行基准运价为基础上浮30%制定,但对个别车型的价格有所调整,比如,与目前可执行的最高运价相比,高三级坐席客车的上限运价下调了约17%,高二级坐席客车的下调了20%左右。
此外,道路通行费原来是平均分摊计入票价,新规实施后将改为以实际通行费支出标准、按满座率的60%计入票价;旅客站务费标准,则由原来的0.5元/人,改为按等级分别为1.5元、1元、0.5元,另可经批准加收0.5元中央空调费。
省物价局人士表示,据测算,执行新的细则及标准后,与现行票价相比,普通道路旅客票价变化不大。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