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拟禁止第三方理财机构与信托公司签署财务顾问协议代销信托公司的产品,近期已经与一些信托公司的高管在开会时进行了吹风。
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信托产品一直处于灰色地带。财新记者获悉,此举是监管当局意图规范信托产品代销市场。一旦该措施落实,将对中小信托公司和第三方理财冲击比较大,这意味着中小信托公司面临洗牌,第三方理财公司将被迫面临转型。
此前,信托公司主要依赖银行渠道和第三方机构代销其产品,这也是业内信托公司普遍采用的传统模式。
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其实此举也是监管层的一贯政策导向,在信托业“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早已不允许信托公司通过非金融机构销售产品。
信托公司的销售能力差异比较大。一般大的信托公司和第三方理财合作比较谨慎,也有自己的销售渠道,直销能力相对强;中小信托公司销售能力薄弱,较依赖第三方理财机构。
业内人士透露,第三方理财机构往往通过和信托公司签署“居间合同“或”财务顾问合同”代销信托产品,“合同的种类五花八门,不是明确的销售合同,所以监管很难界定,一直处于灰色地带”。
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末,信托资产总规模已达到10.67万亿元。近年随着信托业加强监管,监管当局推动信托公司加强自主管理,有能力的信托公司正在逐渐建立的直销渠道。“信托公司已经在逐步往回撤,减少和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合作。”一位中部信托公司的高管告诉财新记者。
比如,中信信托去年已经在总部的市场管理部门下设财富管理中心,力图打造直销团队,负责整个公司的产品统一销售,并加强与券商、保险等机构的合作。
一位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人士告诉记者,此举对于第三方理财公司影响最大。第三方理财公司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代销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目前只要少数较好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开始自主研发自己的品牌,比如诺亚财富。“但这一类第三方理财机构比较少,因为这需要建立自己的专业性团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第三方理财市场一直比较混乱,缺乏监管。“两个信托经理或银行理财经理一起注册成立一个理财公司就可以代销信托产品”,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不规范行为,比如‘飞单’、不适当宣传、售后不严等现象比比皆是。
业内人士分析,一旦此措施落实,券商子公司、基金子公司发行的类信托的资管计划,会逐渐成为第三方理财的主要合作对象;作为财富管理市场的新进入者,这两类机构也愿意承担一个更高的成本以占领市场份额。
“不过,券商和基金子公司的理财产品不像信托产品这几年已经被大众熟知和认可,第三方理财公司开拓业务会相对难一些。”前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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