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沉默而不知疲倦的“车手”完成了驾驶奥迪Q5横跨美国东西海岸的一次旅程,而事实上,这是一次无人驾驶汽车的壮举,全程几乎没有人干预。
在6个激光传感器、6个雷达传感器,以及大量的摄像头的帮助下,奥迪Q5穿越15个州,全长3400英里,无论路口环岛、隧道、坏天气,甚至在遇到道路上急性子的其他驾驶员时,奥迪Q5依然依靠电脑完成了99%以上的安全驾驶过程。
奥迪公司表示,五年之内这辆Q5或许就能和普通消费者见面。在这背后,是各国政府的支持,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几乎全都启动了各自的无人驾驶系统测试计划,无人驾驶在全球发展中驶入快车道。
如果你要问一位物联网工程师,无人驾驶汽车靠不靠谱,他会告诉你,这玩意儿甚至都算不上高科技了,从理论上来说,人类目前的技术已经完全可能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无人驾驶体系,这对解决交通拥堵、改善道路秩序将产生革命性的帮助,与此同时,说不定还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只要行人不随便乱穿马路,只要程序不出错,交通事故发生的理论值是零。
如此美妙,如此乌托邦,以至于一些手拙的私家车驾驶者和学车人开始欢呼,让那奇葩的驾校体系见鬼去吧,我们两手揣兜里就能开车出门了!
调查表明,60%的美国人喜欢无人驾驶汽车,英国人为40%,有70%的中国被调查者喜爱无人驾驶汽车,巴西人则高达95%。
但令人担心的是,在大国与普通人狂热追逐的背后,无人驾驶潜在着可怕的伦理危机。
摆在台面上的直接安全隐患来自黑客,不法分子一旦侵入汽车的电子控制系统,输入代码,车辆就完全在其掌控之下了。如果恐怖分子控制着汽车直奔国会大楼而去,谁也无法阻挡。就算汽车和互联网安全厂商费尽口舌解释其百分百的安全设计,但从逻辑上来说,只要联网,就有可能被攻破,连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手机都能被美国情报部门监听,还有什么黑客做不到的呢?
而在法律层面,显而易见的是,当无人驾驶汽车造成有人驾驶汽车、非机动车、行人、财物等损失后,法律该如何问责和界定。有人将这个问题抛给了上述奥迪自动驾驶汽车的工程师,对方无奈地表示,这是现有法律很难界定的。
毕竟,无人并不意味着无责。可以肯定的是,无人驾驶汽车不会一夜之间齐刷刷地替代有人驾驶,在二者长期的共存中,人类的汽车社会有可能将面临驾驶机器人与人类大脑之间的激烈矛盾和冲突。
车内生命、车外生命对“驾驶电脑”来说应当如何衡量,这绝不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在《我,机器人》这部奥迪公司曾经赞助过的科幻电影中,科幻小说家艾萨克·阿西莫夫曾为机器人设定行为准则。第一法则: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第二法则: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第三法则:在不违背第一及第二法则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谁也不想让无人驾驶这个充满美好幻想的未来技术成为“黑科技”。不难设想,在着名的英国荒诞科幻剧集《黑镜》中,可以大胆这样“黑”无人驾驶汽车一回——在一位白领坐着自动驾驶汽车上班的途中,迎面驶来一辆同样自动驾驶的幼儿园校车巴士,两车在一座大桥上相遇,此时桥面忽然发生异状,两车将要被迫相撞,此时通过互联网连接背后的“超级大脑”计算,两辆自动驾驶汽车立刻做出了看似“英明”的决定——为了保证幼儿园校车和车上数十位孩子的安全,而让白领的汽车偏离行驶道路主动坠桥,如此丢卒保车,让人不禁泛起一丝寒意。
当无人驾驶汽车挑战生命权这个最基本的人类底线时,你还敢叫嚣开着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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