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本市居民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证件的本市户籍居民; 2、姓名、住址项目中含冷僻字及其他原因不能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办理条件
1、本市居民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证件的;
2、本市居民姓名、住址项目中含冷僻字及其他原因不能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三、所需材料
1 . 申请人的户口簿 (原件正本(核验))
2 . 第二代身份证领取凭证 (原件正本(核验),原件副本(收取))
四、窗口办理流程
1 . 验核材料
2 . 材料齐备即受理
3 . 三个工作日内制证
4 . 发证
五、网上办理流程
1 . 网上提供业务咨询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三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三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地 址:海珠区紫龙大街18号
联系电话: 84221648
交通指引:
公交:公交江南西站:186、220、270、273、29、53、59、大学城3线。
地铁:地铁二号线江南西站A出口。
八、收费标准
10元
九、收费依据
粤价费[2004]24号、粤价[2010]292号。
十、常见问题解答
请访问12345自助查询服务
十一、办理依据
1 . 《关于印发户政业务一网办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公户【2008】511号) [一、一网办的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
十二、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