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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境外人士购房对本市无影响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5/8/29 11:28:47  阅读[1750]

  前日晚间,商务部官网消息显示,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可以在境内买房。消息一出,就有读者致电本报,担心北京房价会因此被炒高。实际上,此政策对本市无影响,因为从2007年至今,境外人士一直可在京购买一套房。

  境外人士可购一套房

  前日晚间,来自商务部的消息显示,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他们一来买房,北京的房价岂不是又该涨上去了?”市民孙先生忧心忡忡。记者在搜索门户网站新闻评论时发现,确实有不少网友也表达了同样的担心。但实际上,2007年,本市就已经针对境外机构和境外人士在京购房出台过相关规定,并且一直执行到现在。

  这份规定中称,“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住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权属管理部门通过全市统一信息平台的交易权属管理系统验证其购房情况。”

  从2007年至今,本市对于境外人士在京购房的“一套”限制,始终没有变化过。

  不得随意出租转让

  或许很多市民还不知道,很多自住房项目中,也有境外人士申请的身影;而且就连本市售价最低的采育自住房项目,都有数名境外人士申请。

  “这是因为按照自住房的要求,无论国籍,只要在京有购房资格,就可以申请。”一位自住房项目开发商说。

  但购买商品房之后,要想通过“炒房”而获利并非易事。按照规定,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的,在办理预售登记和权属登记时,须提交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购买后不得随意出租、转让。

  但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手续。

  便民措施覆盖境外人士

  近年来,为了方便购房人,本市购房资格审核、网签、过户等流程的简化,也覆盖了境外个人。

  近日,市住建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境外个人在本市购房可以不再提交纸质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只要通过开发商、中介、区县房屋交易大厅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就可以通过联网审核的方式,申请购房资格审核。市住建委将会同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境外个人就可以办理网签手续。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这项便民措施与境外人员购房资格标准无关,只因实际操作中已经实现了联网审查,所以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取消提交纸质版资料。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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