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省文产办组织的首届“云南文化企业30强”推荐评选工作正在全省展开,评选结果12月上旬在省级主要媒体公布。
●参评企业类型:
省文产办专门发出《关于做好云南文化企业30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在云南省内注册的文化企业,不分所有制类型,凡主营业务属于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歌舞演艺、文化信息传输、文化创意设计、文化休闲娱乐、印刷包装、会展服务、珠宝玉石、“金木土石布”民族民间工艺品业10大主导产业之一的,均可参加推荐评选。
●推荐评选程序:
各地文化企业由各县(市、区)、州(市)文产办逐级推荐;
省文产办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云南日报社,共同汇总、初审“云南文化企业30强”名单,报经省委宣传部批准。
●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企业必须把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内容生产导向和经营方向正确,经营状况和社会反映良好,其工作也得到有关宣传文化管理部门认可;
2014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万元、净资产过百万元、净利润过百万元;
企业原则上应为文化产业统计联网直报单位。
省文产办负责人表示,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文化企业积极参与“云南文化企业30强”推荐评选活动,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宣传展示云南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推动各地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我省文化企业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把社会效益放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更好地推动云南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进一步加快云南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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