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由政府出资建设的保障房房源,首度向非户籍人口开放。《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14日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透露,广州年底欲推出600套公租房给两类非户籍人口申请。
公租房向外来工敞开大门,许多地区都已破冰,省内如深圳、东莞、肇庆等,对来穗务工人员密集、体量巨大的广州来说,开这个口子委实不易,一下子拿出600套力度也不小。住建部于2012年6月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同时规定,各地可按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广州出台“实施细则”也是考虑了实际情况,在准入条件上提出较高要求。如:来穗年限5年以上,就业登记2年以上,社保缴费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重庆的细则规定,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均可申请。
僧多粥少,公平与效率如何兼顾是一个很考验人的分配难题。在供求严重失衡的现实语境下,公租房分配体现一定的价值取向可以理解,优先保障来城市时间长、稳定就业者或对城市有较大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员(如获荣誉称号),是一个能够被各方接受的折中方案。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政策也将起到一定的引导、激励作用,为他们指明一个努力的方向——想享受城市廉价提供的公租房,就要在这座城市安下心来,作更多贡献,双赢结果为双方所乐见。
广州拿出诚意,伸出“橄榄枝”,广大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要积极捧场,不要像一些地方出现冷场。双方诚恳互动,有助于未来公租房供给增加与公共政策质量提升。
从一些城市实践来看,令公租房提供者大跌眼镜的是,一些花大力气专门为外来务工人员所设的公租房,并没有受到想象中热捧,个别地方甚至用“遇冷”来形容。原因并不复杂,外来务工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收入、工作、生活等条件决定他们对住房需求的口味更“刁”、要求更高。当然,更多是对公租房的外部环境要求。一些公租房选址较偏,距离上班地点远,且交通不便,仅每月交通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配套不完善,孩子上学不方便,又无力接送。这种性价比的公租房,看上去很美,住起来很不方便,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形同鸡肋。还有一些地方公租房租金分了几个档次,非户籍人员远比户籍人员高——如某地,针对外来工和新就业职工的租金高达16元/平方米,而户籍人口不到4元/平方米——这种制度安排不能说完全不合理,但就难言给外来务工人员更多照顾。
有学者指出,城市本地居民并不是迫切需要住房的人,真正需要住房的是外来务工人员等这些低收入群体,保障房的保障对象不应以户口为限。理是这个理,但囿于财力与条件,城市保障房供给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当条件成熟,公共财政投建的公租房应向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放,公租房供给再多些、房源位置再好些、准入条件可以再降些,才能将住有所居的愿景化为现实,惠及更多低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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