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水务局获悉,为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市水务局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根据该制度,各区将对辖区内所有入河排污口建档“上户”,实行“户籍管理”,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标识牌设置工作。
据统计,深圳市入河排污口(含混流口)共计6485个,大多分布在原特区外各区。入河排污口是污水入河的直接通道口,针对各排污口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进行整治,将有效改善河流水质,具有重要的水环境治理意义。
根据入河排污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各区(新区)对辖区内所有入河排污口建档“上户”,实行“户籍管理”,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标识牌设置工作。标识牌上需注明河流名称、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各区(新区)要结合各排污口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按时完成。
自10月1日起,市水务局将按季度对各区(新区)入河排污口总数变化情况、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入河排污口上一季度整治情况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流域面积小于10平方公里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由各区(新区)参照市水务局相关要求定期向社会公示。
入河排污口挂牌督办制度旨在通过社会公众监督力量,督促政府高效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体现了深圳市政府坚决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的决心。同时,此项工作将列入各区(新区)“河长制”工作内容,自2016年起,市水务部门将会同各区(新区)开展“河长制”的考核和述职工作,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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