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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9条措施促电子商务发展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5/10/16 16:05:12  阅读[852]

  15日,记者从全省电子商务推进大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我省发布了《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意见的若干措施》,其中19条措施条条是干货,不少措施都有真金白银奖励,为打算或正在“触网”的创业者带来了福音。

  充分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我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连续三年实现100%以上的高速增长,增速是全省同期GDP增长的10倍。为大力支持面向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服务,措施中提到,将对建成1年以上、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整合电子商务配套企业超过300家、覆盖电子商务企业超过1000家的全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补助。

  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企业拓展网上市场,打造电商品牌,培育一批支撑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的骨干企业。对入驻实体企业10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超过3亿元的网上特产专区,给予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自建平台或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且B2B网上年销售额超过(含)5亿元,或B2C网上年销售额超过(含)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推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

  我省还将大力支持国家级电商示范单位创建,推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新评选认定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培育知名农产品电商品牌

  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网络,加快农村电商普及,积极构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我省将支持赣南脐橙、蜜橘、水产、山茶油、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开展线上销售,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电商品牌。对我省注册商标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年网络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所属企业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将电商纳入市县综合发展考核

  支持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对电商企业引进高端人才产生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此外,我省还明确提出,将电子商务纳入全省市县综合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市县电商产业规模、发展速度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市县政府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支持在电商平台建江西特产专区

  我省支持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网上江西特产专区(产业带、特色馆、专业市场等),对入驻实体企业10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超过3亿元的网上特产专区,给予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动特色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围绕陶瓷、旅游、医药、农产品等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垂直电商平台,加快推进铜、稀土、钨、煤炭等大宗商品电商交易中心建设,推动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体现我省产业特色优势的垂直电商平台,在行业内占全国第1位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在行业内占全国第2位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行业内占全国第3位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解决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

  针对电商物流不完善,特别是城区通行难和农村寄送难的问题,我省还提出了制定城区配送车辆管理办法,对整合县域主要快递物流资源,搭建覆盖所有乡村及主要行政村的快递物流网络,按其乡村快递运输里程给予1元/公里的补贴,每个县(市)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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