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原定于28日举行的我市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延迟至30日举行。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2015年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11日,市物价局发布了我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公告,根据公告,我市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今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西安市政府2号楼内召开,本次听证会设27名参加人,其中包括15名消费者、2名专家学者、3名经营者、2名其他相关利益方、5名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同时还有3名听证人,并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6名。根据市物价局的最新安排,听证会将延迟到30日9时召开,听证会举行地点和参加人员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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