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昌市人社局了解到,从明年起,南昌市民无论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标志着南昌市成为江西首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的设区市。
近日出台的《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提出,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合并,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南昌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城乡医保整合后,城乡居民统一执行每年1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也将提高,预计不低于2015年每人每年420元的标准。
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也将进一步提高。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等23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将不设起付线,所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及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范围。同时,整合后南昌还将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普通门诊也可报销。
据统计,2015年度南昌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约408.2万人。其中大学生60.2万人,城镇居民92.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55.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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