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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在湿地随意放生可罚50万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5/11/7 11:46:48  阅读[812]

  湿地里放生,保护区里挖野菜、采药材,公园里乱刻乱写……这些破坏森林资源、公园景区环境的行为,首次有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北京青年报记者11月6日从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75类绿化行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将得到规范。其中,对于在湿地里随意放生动物的行为,将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处罚的轻重程度,过去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自行掌握的,也就是所谓的“自由裁量权”。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就是要对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明晰。

  以放生处罚为例,处罚额度直接与湿地保护等级挂钩。根据区县级、市级、国家级三个湿地等级,和已造成危害、未造成危害两种情况,将原先5000元到5万元的处罚细化成6档。在区县级湿地内放生,未造成环境破坏的处罚程度最轻,罚金在5000元至1.5万元之间;在国家级湿地内放生并造成危害的,处罚程度最重,罚款金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而《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里规定,在湿地保护范围内投放林业有害物种或者擅自引入林业外来物种,应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要给市民提个醒儿,您逛风景区时在大石头上题写“到此一游”,在公园随地吐痰、扔垃圾,或是在自然保护区里忍不住挖了几棵野菜,采了几株标本,现在也都有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然保护区破坏行为的处罚根据后果严重程度分成了三个等级:采标本、挖野菜、取药材,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狩猎、捕鸟、放牧等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开荒、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风景名胜区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罚款50元;在公园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头、口香糖,将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果遇到公园景区乱罚款的行为,您可以向市园林绿化局投诉。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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