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16年市级政府预算编制工作自9月中旬开始正式启动。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时间表,到2016年基本完成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和人物,并最终在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2015年1月1日,新的《预算法》正式实施,2015年是北京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年。北京2015年度预算在编制和信息公开方面的多个首次为预算管理改革取得成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跟小编一起来回顾下2015年北京年度预算的新变化,并看看2016年度预算在管好政府“钱袋子“上有什么新亮点。
2015年
政府单位工资福利首次大规模透明化
2015年按照预算法的要求,首次全面公开政府全口径预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口径预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
石景山区2015年首次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纳入政府预算草案编制范围,实现全口径预算编制,使资金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2015年市级预算,首次试行了3年滚动预算编制。2015年6月5日,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北京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的重点有,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推动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公开部门预决算。北京以环保、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作为切入点,逐步“以三年为周期”编制滚动规划。
另外,在2014年公开内容的基础上,首次随市级部门预算一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同时,在基本支出编报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首次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列示,细化到“类”级科目。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首次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最底层的“项”级科目。这也令往年仅有部分单位公布的工资福利支出首次大规模透明化,除个别部门外,112个部门将工资福利支出情况专门列示。
2015年3月4日,首都之窗网站上,首次以“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专题的形式,向公众公布预算报告。这也是6年来公开时间最早的一次。同样,16区县也提前了公开时间。
另外,北京2015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决算的市级部门增加到121家,比去年多了31家,增加数量为历年最多。上报市人代会审议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去年的100个增至120个。公开预算的单位中,已基本涵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2016年
预算编制更严、更细、更透明
11月10日,北京市财政局透露,本市2016年市级政府预算编制工作自9月中旬开始正式启动。这次预算编制将更严、更细、更紧、更实、更透明。
2016年,北京市财政局将推动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公开除法定涉密信息外的本部门预决算,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三公”经费、专项转移支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等都将会更大尺度地“晒账本”。
据介绍,2016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将不再注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将达到19%;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增至13项,并将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中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在本市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中,将会首次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这部分内容)。
按照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建设的整体部署,2016年原则上不再安排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大型硬件升级改造经费。
近两年北京预决算管理亮点:
三公预算决算细化到公务接待人数
从2014年开始,各部门在公示“三公”经费时,除了预决算总数和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三类分项数额外,也被要求对花费原因进行说明。
公务接待费在说明主要接待方向的基础上,还要求公示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以便公众更详细了解接待费使用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则要求细化到燃油、保险、维修和其他四个支项。
2015年5月25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北京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再次强化了“三公”经费决算的细化内容。
16区县首次全部公布预算和三公的信息
2014年,北京16个区县首次全部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这也提前1年达到了国家的要求。
2015年,各区县公开预算的部门数明显增多。与去年下半年才陆续公开相比,2015年各区县部门预算公开提前。这在本市预算公开进程中尚属首次。
北京市级项目预算将事前评估
2014年9月17日,北京市财政局17日下发《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级项目预算在评估后才能确定。评估结果分为“支持”、“不支持”等几类,以往“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粗放式预算将行不通,钱到底能不能花、怎么花在评估后才能确定。
民生类、城市管理服务、城市建设类等领域将纳入事前评估。北京市从2010年开始,对2011年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试点。
“三公经费”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预算
2013年5月,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本着“厉行节约、强化管理、制度约束”的原则,市级部门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度执行中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预算。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费和公务接待费。近几年北京落实“约法三章”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决算为8.2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16.1%。尤其是公务接待费一项,降幅达到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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