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1月12日)从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获悉,西安市政集中供热将于11月15日零时开始,届时,居民住宅室温达到18℃±2℃标准。
经西安市冬季应急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11月15日零时起,西安市所有市政集中供热企业正式供热,居民住宅室温达到18℃±2℃标准。
目前,各供热企业已完成点炉、管网升温工作。市政部门特别提醒各小区物业,尽早与供热企业联系,及时打开小区换热站阀门,确保供热到户。供暖至明年3月15日结束。
市政部门要求,采暖期内,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做好与供电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严格做好本企业供电设施维护,最大程度避免在采暖期停电检修或设备故障造成大范围停热;要严格执行《西安市集中供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计划地做好煤炭储备工作。
同时,市政部门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抢险、抢修,做到抢险物资准备充足,抢修人员24小时待命;各供热企业在应对突发事件中要做到应急资源共享,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做到反应快速、恢复及时,确保稳定持续供热。
截至11月12日16时,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西安东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及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已提前运行,西安城区约1/3的市政集中供热用户已能感受到温暖。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