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南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省国土资源厅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机构整合已经全面完成。
2015年8月6日,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11月13日,安义县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11月18日,南昌县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于挂牌;11月19日,进贤县、新建区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至此,南昌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全面完成,标志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全面推进的实质性阶段,为实现2016年元月1日不动产登记工作“新开旧停”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市不动产主要涉及土地、房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目前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市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县区及本级管理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建设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
目前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我市将坚持“不变不换”和“便民利民”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已经依法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在新的证书颁布前申请登记的,继续发放旧版证书;新的证书颁布后申请登记的,发放新版证书,原来各部门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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