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我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以来,行业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客户群体增长迅速,消费金融市场随之成长壮大。同时,经济新常态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凸显,消费金融试点政策也由点及面,以至全面推开,消费金融将迎来新一轮发展
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升级,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扩大内需,提出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再次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实以及消费金融市场的深化,消费金融公司也将迎来新一轮发展。
传统信贷的有益补充
作为传统信贷的有益补充,消费金融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消费金融公司是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消费贷款的专业金融机构,专注于提供小额、无抵押、无担保的消费贷款,具有‘小、快、灵’的业务特点,已在美国、欧洲、日本等成熟市场和东南亚、拉美等新兴市场得到广泛发展。”
“通过扩大消费信贷,不仅可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使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的群众,还可以起到稳增长、调结构的作用。”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不过,相比发达国家,目前,我国家庭负债水平与GDP比值等指标还处于较低水平,消费金融行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同时,业内人士表示,依靠消费拉动中国经济增长已成为共识,这使得消费金融正逐渐成为金融服务市场的新“蓝海”。
早在2009年,经国务院同意,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个城市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就已正式展开。2013年,试点城市扩围,新增了12个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消费金融公司功能定位日益明确、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治理逐步完善、风控能力不断提升。”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消费者和企业各有获益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已开业消费金融公司资产总计508亿元,累计实现利润12.23亿元,累计服务客户560万余人。
“具体来看,小额消费需求被较好地覆盖。2015年累计发放5000元以下贷款323万笔,占比62.9%,产品涵盖装修、教育、旅游、耐用消费品等诸多领域。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合作促销等手段,不但为耐用消费品合作商户提高了约40%—50%的销售额,而且培育了一批新的消费增长点。此外,股权结构不断优化,成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重要途径。现有的消费金融公司中有2家为民营控股公司,其他大部分公司均有民间资本参股。”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消费金融的发展也给不少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兴业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兴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的有效组成部分,兴业消费金融业务惠及游离于银行服务体系之外的潜在客户,补充并丰富集团零售信用类贷款产品。”同样,苏宁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公司的首款产品“任性付”自今年5月底上线以来,发展势头迅猛,截至11月中旬,已累计向2000万名客户发出授信邀请,累计信贷投放约23亿元。
未来还需风险发展两手抓
据了解,目前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城市,基本都是经济条件较好、具有带动作用的城市。如兴业消费金融注册地福建泉州市,本身是国家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当地民间资本活跃,消费金融潜力巨大。“相对于各地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覆盖区域还是有限。”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坦言。
今年6月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相关指导意见多次强调,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
兴业消费金融负责人认为,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的扩大,有利于消费金融理念的渗透,有助于整个消费金融市场规模的形成和业务模式的创新,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客户将参与其中,客群类型的整体下沉将使信用累积覆盖范围更广泛,这有助于中国征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对于下一步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如何推广?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成熟一家、审批一家。按照循序渐进、均衡发展的原则,优先支持市场需求较强、资信管理水平较高、监管能力充足的省(区、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做好消费金融公司筹建的前期辅导工作,坚持股权结构多元化,遴选符合条件、资质良好、具备稳定客户群、互联网技术和消费信贷经验等消费金融优势资源的合格出资主体。”
在监管方面,将秉持“两手抓”原则。“一手抓风险,督促消费金融公司构建以信用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信息系统建设为保障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一手抓发展,引导消费金融公司明确业务定位,突出特色经营,坚持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