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居民住宅区新建管道燃气,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需交纳管道燃气安装费。已安装管道燃气的居民住宅区,未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以及自建房的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其管道燃气安装费可参照当地制定的居民管道燃气安装费标准执行,具体由各地确定。另外,工业、商业等非居民用户需要安装管道燃气的,其管道燃气安装费,由用户和有资质的燃气经营(或安装)企业根据工程造价情况协商确定。
据悉,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1月1日前,新建商品房购房者已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且按合同约定已交纳的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用,不再退还。但2016年1月1日前,凡地方规定,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价外向购房者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等费用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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