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加快全市秀美乡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示范村点建设的财政奖补实施细则。除了对建房农户进行奖补外,我市还将根据村点建设规模的大小,对公共设施建设进行奖励补助。
记者了解到,我市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村点新户型、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进行奖补,各县区也将筹集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配套。据悉,我市将对集中建设新户型30户以上的村点进行奖补,除了对每户奖补1万元外,还将分别按30户以上200万元、50户以上400万元、80户以上800万元的标准,给予示范村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扶持奖补。
据了解,我市将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为抓手,以主要交通沿线和重要农业园区为依托,开展集中连片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通过新户型建设示范,逐步改善农村民居建设户型,引领提升全市农村民居建设水平和风格特色。根据建设计划,力争从今年起至“十三五”期间,整合全市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每年扶持建设20-30个农村民居新户型示范村点,每个新户型示范村点规模原则上在50户至200户左右,至少不少于30户,从而在全市形成一批“新户型、新村庄、新风貌”的和谐秀美新农村典型,带动全市秀美乡村健康发展。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结合“五位一体”示范村和中心村建设,建成规模适度的农村新社区和村落连片的村落群。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