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名就领不到公积金?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8名护工被迫在《离职表》上签名?近日,王学平等8名护工将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惠州分公司和惠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对此,众安康公司否认逼迫员工离职,称员工在《离职表》上亲笔签名,理由是“另有发展”。惠城区法院一审认为护工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公司有逼迫。12月4日该案在惠州市中院二审。
工龄补偿只有年轻员工领到?
今年52岁的王学平在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3年有余,“我月工资2600元,工作了39个月,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000元。”
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是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的原承包商。该公司聘有100多人,其中王学平等54名医院护工与众安康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显示,他们的合同期多从2011年11月开始。
今年1月31日,众安康公司与医院的服务合同到期,另一家物业公司接手。物业公司交接,王学平等人继续与新东家签合同继续在第一人民医院工作。
多名护工回忆,今年1月31日至2月1日,众安康公司表示,如果要领取公积金,就必须在一张离职申请表上签字。文化水平不高的他们不明就里签了字。事后发现,部分年轻护工和保安拒绝签字,最后从众安康公司获得数千元至1万多元的工龄补偿。
“为了养家糊口,我们希望可以继续留在医院工作。”今年1月31日和2月1日,8名护工与公司签订了《离职表》,之后剩余的几十名护工陆续签名。
54名护工称签字遭变相逼迫
12月4日,王学平等8名护工请假半天,集体前往市中院旁听。此前他们与众安康公司交涉失败,先后经历劳动仲裁及一审判决,均告败诉。
众安康公司真的采用欺诈、威胁的方法,逼迫员工在《离职表》上签名吗?多名护工回忆,“如果不签名,公司就不给我们领取住房公积金,还不能拿到上个月的工资。当时也不给你看内容,就叫你签名。”
护工代理律师称,众安康公司此前在《离职表》打印出“另有发展”这一书面词汇,是公司预先打印好的,王学平等员工在上面勾画“另有发展”,并非护工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一群文化水平不高、没有任何技能的清洁工和护送员来说,能另有什么发展?如果另有发展,为何至今还在医院工作?岗位无变动?”上述代理律师介绍。
9月6日的一审中,惠城区法院表示,《离职表》均为护工本人签名,注明“另有发展”,护工们无法证明签名是在公司逼迫下所签,驳回54名护工的诉讼请求。众安康公司辩护律师袁迪平二审时,再次否认被告采取欺诈、威胁等方式逼迫护工签订《离职表》,“其中5人不服从公司安排,连续旷工3天以上,属自动离职,所以不应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其他人是自己的原因离职,在《离职表》上均有签名,原因是‘另有发展’,公司批准了,依据《劳动合同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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