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区洪城路以南(沟南、西桃花河)旧城改造项目已下达房屋征收令。沟南被征收户约480户,西桃花河被征收户约100户。
沟南:下月23日前搬迁奖励最高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将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
2016年1月23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
2016年1月24日至2月7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
2016年2月8日至2月22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
2016年2月23日至3月8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
对在2016年3月23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2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
西桃花河:安置房超36㎡部分阶梯式定价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属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选择货币补偿,按照建筑面积36平方米结算。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36平方米的部分实行阶梯式价格,36~50平方米(含)的部分按成本价(含土地成本)结算,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本市常住户籍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36平方米小于50平方米且属于被征收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至50平方米(含)的部分,按成本价(含土地成本)结算,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