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深圳市文明办公布了11月交通文明指数。结果显示,深圳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09分,比10月减少0.24分,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2%,比10月下降0.66个百分点。
从各区指数得分来看,呈现“三升七降”局面。其中,罗湖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三个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分别增加0.10分、1.16分和1.24分;而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坪山新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1.69分;大鹏新区和龙华新区分别减少1.48分和1.45分。
从各分项指数来看,守法率指数为80.17分,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3.21分,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55分,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5.96分。与10月对比,上述四个分项指数呈现“二升二降”局面,其中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和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分别增加0.12分、1.55分,守法率指数和市民感受度指数分别减少0.46分、0.89分。
此外,报告指出今年8月以来,深圳交警部门加大了对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多数行人能文明出行,但是南山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非机动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仍然比较严重。其中,龙华新区月华丰路华荣路路口、龙观东路人民路路口和龙观路东环二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较严重,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仅有47.53%,下降3.8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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