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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缴公积金可到东莞中山贷款买房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6/1/7 12:04:58  阅读[9319]
  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分户籍,都可以向东莞、中山两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购房,深圳公积金中心将协助职工办理深圳公积金缴存证明。1月6日,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2015年12月,东莞、中山等城市已相继推行公积金异地贷业务。

  情形一

  深圳职工不分户籍

  可在东莞中山贷款

  去年12月4日,东莞公积金中心发通知称,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取消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试行半年;去年12月24日,中山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深圳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这意味着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分户籍,都可以向东莞、中山两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购房。

  目前,东莞市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50万元,夫妻可贷80万元;中山市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30万元,夫妻可贷50万元。

  情形二

  深户职工外地缴存

  可在深圳贷款

  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回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可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比如一名深户职工在广州工作,如果他要在深圳买房,那么只要他在广州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就可以凭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到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同时,已经在深圳用商业贷款购房却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深户职工也可以回深办理商转公业务。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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