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住建部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的决定》,3月16日起施行。据预测,此次废除有给交通运输部去年广泛征集意见的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让路的可能,这两个文件也许4月就会出台,出租车行业期盼新规带来利好。
现行《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7年12月颁布,至今已有18个年头。 据南宁城市交通业内人士称,《办法》出台时城市公共交通还属住建部管理,《办法》出台后不久,全国开始逐步将出租车和公交车转移到交通运输部门来管理。
“南宁出租车1995年转到交通运输部门管理,公交车直到2005年才移交。”该人士介绍称,如今,行业管理部门都已经发生变化,《办法》已经不适用于现状。而且南宁市已经多年没有使用这份部门规章,“南宁市的出租车管理基本都是引用地方法规来管理”。
虽然住建部已经不再管理城市公共交通,但之前出台的出租车和公交车行业管理《办法》一直没有废除,“估计是因为交通运输部一直没有出台全国性的管理文件,如果废除了《办法》,地方上没有出台法规的会面临管理规定的空窗。”南宁市一家出租车企业的负责分析称,此次废除很有可能是为交通部出台出租车管理新规让路。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去年10月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但文件在意见征集结束后一直没有出台。
“像《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也是住建部出台的,但现在也还在使用,这次单独废除《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说明交通运输部的文件马上就会出台。”该出租车企业负责人表示,他大胆预测,4月份交通运输部两个文件就会出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南宁市出租车行业内部对《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期望较高,而近年来蓬勃兴起的网络预约出租车方面也非常关注两份文件,因为给出网络预约出租车发展官方态度。
去年10月23日,广西交通运输厅就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召开座谈会,网络预约出租车,即俗称的“专车”成为讨论的焦点。虽然交通运输部此次两份文件中已经将出租车划分为巡游出租车(传统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并计划在达到一定条件后给予“专车”合法化的身份,但在当天的会议现场,对于“专车”是否合法的争论依然没有停止。
同样出现激烈辩论的还有出租车与网络预约出租车关系,细分市场还是竞争淘汰也成为当天代表们发言重点, 甚至连“管理”出台正当时还是早了都有针锋相对的观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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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终于废止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在大部制交通运输正式建立8年之后,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施行1年零3个月后,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宣告废止。
昨日,住建部官网发布消息称,《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得到通过,3月16日予以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要崩溃,原来交通部门的行政执法局一直拿着住建部和公安部颁布的管理办法管理出租车……”许多博主异口同声地吐槽说。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自1998年2月施行。18年来,我国城市交通环境经历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随着交通拥堵加剧及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发展,这部规章不时引发争议。而关于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等服务规定,更与网络约车等新需求脱节。
作为政府大部制改革一项重要内容,交通运输部2008年3月23日正式挂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政出多门”局面自应告终。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9月30日以交通运输部令公布,2015年元旦施行。由此“住建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成为业界口中“僵尸办法”。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存在打车难、服务质量不高、群众出行需求得不到满足、行业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改革不容再缓。刚结束的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将尽快出台。本轮将改革经营权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份子钱”制度也将全面改革。据悉,施行一年多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也将根据改革精神修订,“一部规章十几年不修订”局面也将避免。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