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爆料QQ:165687462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娱乐 — 物业管理的等级及报考条件
物业管理的等级及报考条件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5/7 14:57:03  阅读[258]

职业等级
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B、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C、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考试时间:全国统考: 2008年5月21日、11日12日
          广东统考:2008年3月26日、6月18日、9月27日、12月10日;

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3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物业管理师报考条件(职业资格2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责任编辑:城市网)
技术支持:165687462 网上爆料:165687462
Copyright© 2017 北京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66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