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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招调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报考条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6/6 15:04:53  阅读[514]

一、社会化鉴定工种、深圳市计算机类鉴定工种、物流师各模块以及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家用电子类产品维修工技师及高级技师模块的报考条件详见各工种的考试大纲。 

二、企业特有鉴定工种报考条件: 
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2、(中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2)取得所申报的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3、(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2)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 

4、(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累计工作满十五年; 
(2)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省级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深圳市市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3)获省级、深圳市市级技术革新三等奖及以上者。 

5、(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有技师资格,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三年以上或累计受聘五年经上者可以报考高级技师。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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