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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秘书各级别的报考条件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6/6 17:14:15  阅读[332]
秘书(初级、中级、高级)报考条件(根据粤劳职鉴[2006]87号):
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上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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