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J.M)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四)学制与学费
学制3年,学分75学分,每年学费15000元,按3年收取学费。书费实收。
(五)培养特色
1、双导师制: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广东省司法实务界知名法官、检察官、律硕或政府官员共同担任专业导师,为学生授课并指导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及就业等。
2、注重实践环节:深圳大学斥巨资建立的法律实验室及模拟法庭是实践教学的硬件保障,同时学院和各司法实务单位现有的良好关系为法律硕士提供大量实习、实践的机会。
3、便利的学习研究条件:深圳大学坐落南山半岛,面临后海,遥对香港。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教学科研设施优良。校园总面积144万平方米,图书馆51589平方米,体育设施用房62542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楼4128平方米。为您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舒适的环境。
4、宽阔的发展平台:深圳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的学习为您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您定将在这里结交到学术和事业提升的良师益友。
(六)法律硕士(J.M)招生专业、主讲教师及课程设置
深圳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类 别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学 时 |
开课 学期 |
考核方式 |
备注 |
学 位 课 程 |
公共课 |
A1 |
邓小平理论 |
2 |
36 |
1 |
考试 |
必修课 |
A2 |
英语 |
4 |
72 |
1 |
考试 |
32学分 |
必 修 课 |
B1 |
法理学 |
3 |
54 |
1 |
考试 |
|
B2 |
刑法学 |
4 |
72 |
1 |
考试 |
|
B3 |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
4 |
72 |
3 |
考试 |
|
B4 |
民商法学 |
4 |
72 |
2 |
考试 |
|
B5 |
刑事诉讼法学 |
2 |
36 |
2 |
考试 |
|
B6 |
经济法学 |
2 |
36 |
4 |
考试 |
|
B7 |
民事诉讼法学 |
2 |
36 |
2 |
考试 |
|
B8 |
国际法学(双语) |
2 |
36 |
3 |
考试 |
|
B9 |
宪法 |
2 |
36 |
2 |
考试 |
|
B10 |
中国法制史 |
2 |
36 |
3 |
考试 |
|
推荐选修课 |
C1 |
宪法学 |
2 |
36 |
1 |
考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