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MBA、法硕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硕士专业学位
1、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学位代码410100),150人。
2、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学位代码460101),100人。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位代码910100)
经济学各专业均由保险学院统一培养。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020105 |
世界经济 |
5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5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5 |
020203 |
财政学 |
5 |
020204 |
金融学 |
5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5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5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5 |
030105 |
民商法学 |
2 |
030109 |
国际法学 |
3 |
120202 |
企业管理 |
5 |
总 计 |
50 |
二、报考条件
1、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 报名时间及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初,具体查看www.cdgdc.edu.cn/zz08.html(6月30日前开通)。按网页指示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务必打印)。
2、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21日。考生本人须携带资格审查表(样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下同)按要求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北京地区为网上缴纳报名费)并由现场确认报名点打印正式的《资格审查表》供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和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准考证》由当地报名点发给考生。
详情可于6月30日前登录www.cdgdc.edu.cn/zz08.html查询。
根据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北京地区报名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3日8:00——7月15日20:00
网上报名网址:www.cdgdc.edu.cn/zz08.html指定
现场确认时间:7月18日—7月21日,每天9:00-11:30,13:00-16:00(11:30-13:00工作人员休息)
现场确认地点: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在北京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 在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地区报名的考生须在照相前两天登陆北京市报名网站查看具体照相、确认信息注意事项。
准 考 证:2008年9月29日—10月19日在报名网址下载。
四、报名考试费
根据学位中心文件的规定,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80元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及缴费办法如下:
学位名称 |
联考科目 |
报考费总额 |
缴费方式 |
报名点收取 |
我校 |
高校教师在职攻硕 |
2 |
160 |
130 |
30 |
法律硕士 |
2 |
160 |
160 |
|
工商管理硕士 |
2 |
160 |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