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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8/21 10:20:23  阅读[378]

  20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从1998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2008年我校将在机械工程等21个领域继续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和工程管理,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一、招生领域

  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工程、食品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08年7月上中旬

  具体的时间和网址由各省的省级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于6月3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上公布。

  如考生选择在广东省参加报名考试,请在7月1日至15日登陆广东省学位办网站(xwb.gdhed.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考生基本信息。

  注: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1”中注明专业基础课代码及名称,如“201工程力学”(专业基础课代码和名称请见附件一)。未履行网报手续的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时间:2008年7月18日至21日

  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缴费、照相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安排,并在网报阶段告知考生。

  广东省的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8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广东省的现场报名点为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 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 ③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新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考生须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现场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具体报名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6月下旬在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页(www.scut.edu.cn/zyxw/)上公布。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3)图像采集前查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4)报考费一经缴纳一律不办理退费手续。

  (5)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6)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8)考生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四、资格审查

  我校现场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第二阶段考试(2008年12月)前进行,报考学院初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复查。

  审查材料:

  1.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考试科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基础、专业综合(面试)三门。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GCT”考试(“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为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考试大纲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根据所报考工程领域确定(专业基础课内容见附件一),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时间定于12月20日,考试地点见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专业综合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一般在专业基础课考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站12月初发布的消息。

  专业综合考试是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相关知识覆盖面的广泛程度,所积累的工程实践经验情况,分析和解决工程、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如思路是否清晰,反应是否敏捷,运用原理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合理,论述表达是否清楚等;考核考生的岗位经历和业绩。

  六、录取原则及招生规模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

  2.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及专业综合考试结果择优录取。

  3.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4.2008年我校录取规模自定。其中项目管理领域的招生人数限额为100人。

  七、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 3 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授课形式以面授为主,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

  2.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费标准。

领域代码及名称
学费标准
430137工业工程
每年1.2万元,三年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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