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
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本次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省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9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 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
省直属单位原则上按上述要求执行。部分职位有变化的,以招考计划的备注为准。
市以下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见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招考公告。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且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09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其他要求按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2.委培生、中小学教师可否报考?
答:面试资格复审前,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0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可否报考?
答: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0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通过军队系统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其毕业班证书为国家承认(2001年以后毕业的须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的人员,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2008、2009年毕业于在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但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可否报考?
答:可以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5.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截止到2009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6.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如何报考?
答: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浙江省公务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浙考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委托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0571-88394819)代为办理。
7.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能否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
答: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报考。资格复审前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成绩通知单。
8.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报考?
答:⑴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⑵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⑶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9.本次招考对学历有何具体要求?
答:⑴本次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⑵报考省级机关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⑶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市以下机关的学历等条件,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用人机关招考专业(职位)要求研究确定。
职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须按照职位要求报考。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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