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0/11/24 17:55:00 阅读[7862]
填表说明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 办理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 《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 变更申请,含变更事项、理由及说明;
③ 变更前后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⑤ 现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⑥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要求或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 “变更申请编号”暂请空缺。
三、 “变更信息”栏中只需填写发生变更的各项,未发生变更各项请空缺。
四、 “审查意见”栏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
五、 “审批意见”栏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填写,有关领导签字后加盖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公章。
六、 甲、乙、丙级和临时资质资质持证单位的变更申请均由其所在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七、 甲、乙级和部临时资质持证单位如果发生单位名称变更之外的其他变更,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在其资质证书副本的“变更记录”栏填写记录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审批意见”栏日期为准。
恕?丙级和地方临时资质持证单位如果发生单位名称变更之外的其他变更,由其所在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其资质证书副本的“变更记录”栏填写记录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审批意见”栏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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