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务都是由寄件方付费,而在高考(微博)录取通知书寄件方已经付费的前提下,河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淇县分公司又向收信的准大学生收取了“活动费”,此举引起学生及家长的不满。
7月30日下午,河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淇县分公司的两位工作人员开着一辆面包车,到淇县北阳镇史庄村考生小李家里送高考录取通知书。他们一到,就先送了一束鲜花,接着又放了一挂鞭炮,很有喜庆气氛,正当这家人心花怒放时,工作人员却告知要收取100元钱的活动费。不仅如此,工作人员还向他推销一本关于大学生活的书,定价30多元,说是跟书店联合开展的推销活动。最后小李没有要书,他父亲给了工作人员100元钱费用。
“虽然说他们送来一束花,还放了鞭炮,但是我们没有这样的要求,而且感觉也不值100元钱。”8月10日,小李对记者说,这件事过后,他越想越不对劲。“我又没事先订购这种服务,他们怎么能先斩后奏呢。”
“这是典型的搭车收费,说得好听是送喜庆,说得不好听就是强制消费。”小李父亲说,收到录取通知书是好事,如果不给“活动费”,怕引起不愉快,面子上也不好看。
无独有偶,小李说他的几个同学也遇到了类似事件,也都忍着疑问付了钱。
“按址投递是邮政局的职责,是否接受礼仪应由客户决定,岂能强迫?”一位曹姓家长说,自己的孩子接收录取通知书时,也稀里糊涂地交了服务费,可是他们连个票据也没有开,到底这种服务什么价格,无从知道。
还有家长调侃说这录取通知书是100元钱买来的,总之,学生、家长抱怨很多。此举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影响极坏。
对此,淇县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是他们新开展的一项业务,即礼仪服务,这项服务是自愿参加的,公司事前都会先打电话跟考生沟通,如果考生或家长接受这项业务,他们才会开车到考生家里去服务。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收到录取通知书是一件喜庆的事,想增加这件事的喜庆氛围,他们开展这项业务反响一直都非常好,学生和家长都非常欢迎。个别学生有意见,估计是因为事前沟通有误会。
学生及家长认为,他们这样说,很显然是在找托词,因为之前根本就没沟通,更别说自愿了。
据了解,早在2007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就下发通知,要求严禁投递录取通知书时搭载其它业务并乱收费。采访中,学生及家长也希望当地物价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这种损害群众利益、明目张胆的乱收费行为,必要时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曝光,甚至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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