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沈阳市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始,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招生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体育考试成绩)为345分。目前,尚有部分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性高中)及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在沈阳市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
分别是:沈阳市洪庆中学的自费生(剩余计划177)和择校生(剩余计划8),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的自费生(剩余计划41),沈阳市翔宇中学的自费生和择校生剩余计划若干,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的择校生(剩余计划19),阜新市实验中学的公费生(剩余计划2)。
凡在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45分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补报阜新市实验中学公费生剩余计划的考生,按规定须达到沈阳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611分以上),可于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7:00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补报上述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志愿,并到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补报志愿信息确认手续。
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给考生。市招考办在“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和“东北新闻网”(www.nen.com.cn)上开设中招录取查询栏目。考生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或“东北新闻网”,进入“2014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查询”专栏,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免费查询录取结果。同时,考生也可拨打16898999声讯台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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