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中小学校在人才评价和使用上将有充分自主权:以往教师职称由政府“评”、学校“聘”的模式将变为学校主导的“评聘合一”;以往一个学校对应一个校长级别的制度也将变为校长职级制,淡化校长行政级别。记者日前获悉,深圳将于今年启动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将实现上述转变。
改革后,政府不再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由学校组建评聘委员会,制定评聘条件和标准,在出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时,择优进行评聘。学校也可定期对全体或部分教师重新进行聘任。此项改革旨在落实学校在人才评价和使用上的自主权,实现人才评价和使用主体的统一。
对于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但目前未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的教师(即高职低聘人员),经考核合格,采取一次性解决的方式,由学校按其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超岗聘任到相应岗位上。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激发中小学校长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深圳将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未来深圳的中小学校长将从特级校长至8级校长设置9个等级,分级聘用。
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将淡化校长行政级别、设置独立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序列,改变目前校长和教师“争夺”专业技术职称的现状,将中小学校长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序列过渡到独立的校长职务通道,建立专业的职级评定标准。同时,深圳还将建立与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相配套的工资制度,增加其相应的职级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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