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志愿者精神喻为一条大河,那么像“郑松芬老人”这样的志愿者个体,就是这河流中的一滴水珠,一言一行都能折射太阳的光芒。
志愿者精神本质上是人类的一种互助精神,一些人通过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帮助另一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一些人”与“另一些人”都是动态概念,正如人生无常,谁都可能有时处于困境,有时处于富余力量的状态,所以群体间的互助才如此重要,如此具有生命力。
2001年是联合国确认的国际志愿者年,志愿精神被认为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当然,志愿的行为远远早于它的概念。1993年,中国的团中央发起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1994年,胡锦涛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的贺词中就说,“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在青年一代中发扬光大”。如今,这一阐释已被人们广泛接受。
志愿精神之首,当然是无偿帮助他人。正如郑松芬老人所言,志愿行动是她人生中的新阶段。论语上说,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获取利益,本身并无过错,但与之相比,更为高贵的,是人们能够超越行动与报酬的交换法则,“仁者安仁”,这是更高的人性境界。
友爱是志愿行动的过程,也可以视作对这过程的的动态描述。平等尊重,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种种情况,都可以志愿行动一言纳之。1999年,有一个名为“无国界医生组织”的群体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这是人类对自身互助精神的肯定,这种精神超越国界、领域、自身狭窄视野——有爱无碍,展示了人性所能达到的纯粹高度。
互助则展示了这种动态描述的深刻性。助人者也自助,乐人者也自乐。帮助他人,通常只能是物质与生活的表层,但表层的行动,常会引发人性深处真善美的呼唤与共鸣,有时是自己,有时是对方,有时是观者,这样的共鸣,才是最宝贵的力量。
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说,志愿精神的核心是共同使世界变得更美好的信念。不错,志愿精神不是怜悯与施舍,也不是义务与责任。它本身就来自人性中美好的一面,不论性别年龄,财富地位,专职兼职,它需要的,只是一种信念,一种动机。它的目标,是对世界美好的一种共同期许,是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一种重要力量。正因为它超越了市场、法治、规则、约束,只吸取了人类真善美的力量来支撑,它如此美好,如此强大,也如此令我们倍感珍惜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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