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5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4门科目考试实施意见公布,4门科目设定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思想政治以书面笔试形式进行;外语含书面笔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口语测试单独组织。除英语口语测试2015年1月3日、小语种口语测试1月4日举行外,4门科目笔试于2015年1月25日—26日举行。
语文、数学2门科目增加附加题,用于部分学生展示特长潜能,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每门附加题考试时间40分钟,考试安排在相应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进行。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满分为120分。其中外语书面笔试(含听力)满分为100分,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
各科目书面笔试考试成绩依据分数转换成等第,共分“合格”、“不合格”两大类;“合格”成绩再分为A、B、C、D四个等第,A等约占20%,B 等约占30%,C等约占25%;“不合格”以卷面成绩60分以下或者约占2%。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A、B、C、D四个等第。按测评标准评定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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