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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就可拿到房产证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7/11 15:31:02  阅读[3149]

  记者昨日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我市已全面应用商品房交易登记及按揭转抵押一体化办事流程,采用一体化办事流程后,市民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将会大大缩短,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业主提出申请一个月内,就可拿到房产证。需要指出的是,商品房交易登记及按揭转抵押一体化办证主要是针对按揭购房业主。

  据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谢卫东介绍,以往业主购房后,按揭资料都在房管部门,要办房产证时,购房者必须经过银行同意后,先在房管部门借出按揭资料,然后再去各房管所申请办证。按照程序,业主要经过借购房合同、去房管部门登记申请办证、注销按揭、转现房抵押等多项流程。而且由于银行对资料外借给个人存在不信任,往往会要求委托中介机构(如律师行)作担保,才能出借相关资料。这就使小业主自己要办证比较难,只有中介机构才能去申请办理。加上程序复杂,中介机构无法做到一证一办,这就造成了办证难、办证慢等现象。

  为了解决办证难办证慢,市房管部门2007年在“理想0769”项目进行了一体化办证的试点。所谓一体化办证,就是一次受理,一次办理,在业主提交办证申请后,办证所需资料由房管部门内部协调,资料内部流转,从而简化程序,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业主只需要去一次房管部门,提交办证申请,就可以安心等待房产证的办出。试点取得了较好的反馈,项目的400余户业主,大多在申请办证的一个月内,拿到了房产证。

  经过一年的试点,今年5月,市房产管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召集了16家银行,就一体化办证的全面推行征求意见,希望银行能配合业主提供东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的意见,以及房地产抵押他项权登记书复印件。意见得到了银行的一致支持。6月底,市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商品房交易登记及按揭转抵押一体化办事流程的通知》,从本月1日起,全面应用商品房交易登记及按揭转抵押一体化办事流程办理商品房交易、权属登记及按揭转抵押业务,原办理程序不再使用。

  谢卫东告诉记者,一体化办证保证了小业主可以个人申请办证,同时保证了按揭转抵押的无缝链接,按揭资料不用外借,也避免了银行风险。同时,大大节省了办证时间,避免了发展商与银行之间的相互推托导致的办证慢现象。如果银行在加盖东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的意见,或提供房地产抵押他项权登记书复印件时不予配合,购房者可以向市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投诉。

  “在发展商的项目进行大确权、购房者的契税等缴清、手续齐备的前提下,购房者带齐相关材料,房管部门正常收件后,一个月内就可以办出房产证。”谢卫东同时呼吁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向发展商索取发票,有发票才是办证的基础。(记者 王敏)

  ■相关链接

  非网上备案商品房业主申请办证时应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登记申请表(由开发商和买受人签名申请)

  2、东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人及银行共同申请)

  3、他项权证明书复印件(申请人在背面签名及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房屋单元号)及抵押借款合同复印件

  4、身份证明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可用买方存或房地产企业存)

  6、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销售(转让)办证证明或广东省东莞市不动产销售(转让)发票和东莞市转让(销售)房地产完税证明

  7、契税完税证明

  8、委托书(除申请人为境外或要求被委托人代领产权证外,无需公证)

  网上备案商品房业主申请办证时应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登记申请表(由开发商和买受人签名申请)

  2、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销售(转让)办证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4、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存)

  5、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6、东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权人签署意见)

  7、委托书(除申请人为境外或要求被委托人代领产权证外,无需公证)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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