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买了个房子,谁也不希望在搬入后看见白蚁。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已经出台《东莞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白蚁防治单位的资质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市民在购房前要查看有无《白蚁防治合同》。
从事白蚁防治需取得资质
《办法》规定,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房地产管理所负责行政区域内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凡在东莞从事房屋白蚁防治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东莞市白蚁防治协会对白蚁防治单位的资质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年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白蚁防治业务。
《办法》还规定,在本市从事房屋白蚁防治的专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由东莞市白蚁防治协会核发白蚁防治《岗位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年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上岗资格自行取消。
收费项目需向社会公示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出示与具有白蚁防治资格单位签订的《东莞市房屋白蚁防治合同》,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0年,包治期限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在收费方面,白蚁防治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防治费,并向市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平时房屋白蚁防治包治期内的复查(维护)不另行收费。建设单位从白蚁防治费总额中提取20%的资金,存入白蚁防治单位按规定设立的专用账户,作为包治期内的复查费用。
市民买房要查看《白蚁防治合同》
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所组织白蚁防治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白蚁预防验收备案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和进行商品房的销(预)售时,必须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防治合同》,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确权时,必须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白蚁预防验收备案证》。
此外,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白蚁防治资质的单位进行灭治。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