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下称非普工业电价)和商业用电价格上涨,大工业用电价格下调,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时不变。
据市物价局昨天发布消息: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全省销售电价的通知,我市销售电价从今年11月20日起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电价有升有降,但总的来说,我市平均销售电价有所提高,大约每千瓦时提高1.9 分钱。
核心提示
大工业用电:下调4.25分/千瓦时
大工业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构成。此次,调高了大工业基本电价,降低了大工业电度电价。
其中,大工业基本电价中变压器容量电价由18元/千伏安.月调整为23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由27元/千瓦.月调整为32元/千瓦.月,分别上升了5元。
此外,降低了大工业电度电价。以中间电压等级取值,大工业电度电价由原70.24分/千瓦时调低为65.99分/千瓦时,下调4.25分/千瓦时(中间电压等级,含各种基金、附加和税金,下同)。由于我市之前大工业用电价格在全省居高,因此此次适当调低,与全省其他城市的价格一致。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工业的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一升一降,总体上对大工业来说是降低了费用。我市每年用电量超过500亿度,相当于北京市的用电量,在广东省排第二位。大工业用电在全市的用电比例中占了大头,去年大工业的用电量就在310亿千瓦时。按照去年大工业用电量计算,价格调整后,我市大工业用电将少支出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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