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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朋友管房产朋友卷款玩失踪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7/12/7 10:03:14  阅读[2593]

四川一家公司在深圳买了一套房产,并通过成都的朋友联系到其在深圳的朋友姜某代为管理。几年下来,10多万元租金无法全数收回。该公司董事长张先生今年上半年特意来深,希望收回房子,姜某不断借故推脱。到了8月份,姜某突然人间蒸发无法联系上。张先生再次从成都来深查看自己的房子,发现姜某失踪前背着他行使代理权,先是跟广天地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邹女士签订了长达5年的租赁合同,接着又以低价售房为名,预收了约10万元的房款。张先生认为自己上当受骗想要收回房子,邹女士同样认为上当,坚持对房产拥有使用权,拒绝交房。面对一名失踪的代理人,张先生和邹女士都陷入两难境地。

    10多万元租金只收回7万

    昨日,四川读者张先生致电本报求助。据其介绍,他是四川省成都岷江通讯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早年跟香港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需要在深圳开设一个办事处便于联系,遂于1993年4月买下了深圳市罗湖区文华花园文华楼21D,原业主姓樊是港人,长期住在香港,买卖双方都不在深圳,房产转让合同签订并支付房款后,至今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后来,香港方面的合伙人移民去了国外,设在深圳的办事处随之撤销,房子空置了下来。

    张先生心想,房子空下来太浪费了,就想找人代为打理,碰巧他在成都有位李姓熟人认识一位姜姓朋友,姜某原先在北京从事旅游行业,后来深发展。2002年上半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张先生以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委托姜某负责管理文华花园文华楼21D。房子面积有110多平方米,充当办事处时就配有整套的电器、家具,出租起来比较方便,一个月的租金约3000元,一年下来租金有3万多。姜某接受委托后,很快把房子租出去了,但是几年下来,姜某只向张先生交了约7万元的租金,每次催要房租,姜某多以忙无空汇钱为由推脱。后来,姜某告诉张先生,说租来租去很麻烦,不如先把房子过户了,再出售。张先生认为原来的业主不在深圳,过户不方便,姜某表示交给他办理,大不了花点活动经费,保证过户成功。

 

 

  过户不成又被骗10万

    张先生说,比收不回房租更可气的是,姜某常跟他吹嘘其在深圳是如何神通广大,手上有个项目,是跟一家机关的招待所合作搞休闲中心,铁定赚钱,他有意让张先生入伙。张先生觉得搞休闲中心应该赚钱快,就答应了,给了姜某10万元作为活动和装修费用,但是休闲中心一直没搞起来,打电话催问,姜某就说还在审批,打通关系需要时间,这事也就一直拖下去,直至张先生发现姜某是个骗子并失踪为止。

    去年11月,张先生来了一次深圳找姜某洽谈,希望给一个说法。在姜某设在文锦北路的办公室内,张先生见到了姜某和一位女士。姜某称,这位邹姓女士是房管局的,过户的事就快敲定了,让他回成都等消息。

    这一等就等到了今年7月。当时张先生又来深圳找姜某,下定决心收回房子,姜某一会儿说在广州一会儿说在香港,好不容易见着他,他又说房子跟人签了合同,不能赶人家走,反正过几天合同就到期了,到时候一起去收回房子、钥匙。到了约定拿钥匙的时间,姜某的两部手机全打不通了。张先生遂赶到文华花园文华楼21D看房子,里面住了两位女士,她们表示房子是跟一家叫广天地的中介公司租来的,不认识什么姜某。

    冒出个新的房产管理者

    怎么跑出来个广天地的中介公司?张先生找到小区管理处,要求承认他是文华花园文华楼21D业主的身份,并更换房子的锁。管理处有关人员表示,这套房子被地产中介包租了几年,张先生需要先跟中介把问题谈清楚,不然管理处也不好作为。

    无奈之下,张先生找到广天地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见到业务员卢某,卢某解释不清这个问题,好在后来碰到了该公司负责人邹女士。见了邹女士,张先生心里纳闷了——这人不是在姜某办公室见到的某局的领导么?双方当天闹了个不欢而散,张先生返回文华花园管理处,出示相关资料,认为他是文华花园文华楼21D的业主,可以处置这套房子,并找人把门锁给换了,到了第二天,这锁又给别人换了,还是进不了门。

    碰到一鼻子灰,张先生来到姜某的办公室找人,楼下的保安员告诉他,姜某涉嫌诈骗钱财,已经卷包袱走人了,还拖欠了不少管理费呢。张先生又先后找到黄贝岭派出所、罗湖区司法局,但这个问题还是解决不了。问题久拖不决,成都方面又有事情要处理,张先生只好带着一肚子的疑问返回成都。

 地产中介称也是受害人

    记者多次致电广天地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得到的答复各不相同。昨日下午,记者终于跟该公司的负责人邹女士取得联系,邹女士认为她也给姜某骗了,此前在姜某的办公室见过张先生,但她从没说过自己是某局的人。

    邹女士称,她之前有一位朋友和一位客户相继在文华花园文华楼21D住过,他们都是跟姜某签订的长期合同,常常是一年一签,且预支一年的房租,后来也就结识了姜某。今年3月份的时候,这套房子空出来了,姜某问邹女士想不想盘过来,邹女士说她想长期租下来,双方谈好租金后,签订了5年的租赁合同,邹女士交了2个月的租金、2个月的押金,共1万多元,姜某则在收钱时交出了房钥匙。过了一段时间后,姜某又说收租太麻烦,问邹女士想不想买下文华花园文华楼21D,售价可以比市价低。邹女士觉得也不错,就答应了,先给了3万元的订金,后来又帮姜某交了其拖欠文华花园管理处3900元的管理费、水电费,并转了6.6万元给他,但是还有很多手续没有办理。

    到了7月底的时候,手续还是没办下来,邹女士就找到姜某,并报了警,姜某书面承诺在8月份还钱。但到了8月的时候,邹女士意外发现姜某的办公室搬空了,所有的电话都联系不上,而姜某身边的一些人说他在从事非法活动,很多受害人报了警,姜某已经“跑路”了。

    邹女士说,她是受害人,姜某是凭着委托书跟她签订的相关合同,合同期内这套房子的使用权应当归她,张先生擅自换锁的行为不当,她希望张先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大家尽早通过司法途径理清各自的权益,而她目前的烦恼则在于追回被姜某骗走的10万元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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