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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密管理与保护 IT企业成长之痛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1/29 15:51:26  阅读[682]
      近日,由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与深圳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 “实施商业秘密战略研讨会”经过国内商业秘密领域的权威专家、法官、律师以及媒体就“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商业秘密的司法认定”及“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共同参与和讨论。经过与会专家一天的相互交流和深入探讨后,整体而言,将此次会议的讨论成果分为两大方向:
  一、如何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若不能在公权力介入上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来帮助和救济受害人,则对于国家鼓励的自主创新必然是一种根本性的否定;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与损害赔偿问题,在损害救济的考虑上,应更重视公平机制或救济的处罚,适度扩大救济的尺度并增加救济的种类;其中行政保护措施的提供,以及惩罚性民事赔偿及刑事罚金制度,更应是值得考虑的重点;
      要落实国家追求自主创新与法治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策目标,对照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要如何调和并强化现有相关法规,来完善保护制度;或者我们应通过独立的法规,来确立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地位,才能有助于解决前面提到的许多问题,这值得再深入讨论。
      二、如何从企业社会责任的高度来促进企业形成良性经营环境
      首先应促进社会责任观念的普遍化。企业经营的成本,不单在于财务报表上可内化为营利的数字,更应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审慎思考国际社会日益扩大而无国界之分的道德要求。其次,应推动社会责任制度的标准化。一方面维护彼此合法的商业利益,另一方面也为受雇人或其它第三人建构合理的参与竞争或转业空间;这正是当前各界所期盼的发展方向。再次,应要求发达国家跨国企业承担源头及带头责任。一如不容忽视企业经营者的劳工环境私掠行为,也不能以刻意忽视的方式来鼓励恶性挖角与劣质化市场竞争,进而坐收渔利。
      最后,与会专家经过慎重讨论得出一致结论,企业自主创新的价值在于创新的成果不是偷窃、欺骗与掠夺而来;其次,中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通过国人自己的智慧和创造来加强知识经济的开发。专家呼吁:企业需要快速的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以明确可行的积极保护的原则来推动法制建设,利于建设以促进中国自主创新政策目标为经、以调和企业竞争秩序提升中国企业道德形象为纬的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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